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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腔镜手术器械一批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

作者:未知 点击量:0 更新时间:2025/5/26 10:02:00

我院拟采购胸腔镜手术器械一批,现发布项目采购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胸腔镜手术器械一批(第二次)

二、采购数量:1批

三、项目最高限价:99,000.00元

四、项目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

(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采购文件格式填《资格承诺函》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资质材料。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采购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参照《资格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提供。

(八)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供应商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六、公告报名及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17:30(5个工作日)

七、响应文件提交要求

1.数量:5份(1正4副),每份文件均需按序页码,双面打印,提交至采购中心。(另请各供应商将响应文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合成一份PDF扫描文档发至采购中心邮箱,邮件名称: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

2.提交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桥北路10号清远市中医院2号楼7楼采购中心办公室。

八、评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清远市中医院3号楼A区9楼会议室。 

九、联系事项

1.联系人:温老师

2.联系电话:0763-3126292

3.邮箱地址:qyszyycgzx@163.com

4.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桥北路10号清远市中医院2号楼7楼采购中心办公室

5.咨询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十、附件:采购文件

备注:如第一次发布采购公告不足三家供应商响应,再次发布采购公告时,如原响应供应商继续参与,不需重复提交响应文件,但仍需提交采购文件内“报名登记表”2份。

 下载信息  [文件大小:43 KB 下载次数: 次]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采购文件.zip



清远市中医院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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