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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中医院牙科种植机项目采购第二次公告

作者:未知 点击量:0 更新时间:2023/11/16 18:33:55

我院拟采购牙科种植机(带光纤)(进口),现发布项目采购公告,欢迎各供应商积极参与,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采购项目需求

备注

牙科种植机(带光纤)(进口)

1台

详见附件2


二、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

报名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名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等资料。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文件格式,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资格声明函。

6.其他资格条件

(1)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4)采购项目有特定资格要求的,供应商需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料提交要求

1.报名资料数量要求:2份正本书面文件(邮寄),另扫描件1份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命名格式:公司简称+项目名称。(电子版和纸质版均需在公告截止时间内提交)

2.邮寄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桥北路10号清远市中医院2号楼8楼810采购中心办公室。

3.供应商同时投标多个项目,请每个项目独立装订。

四、公告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5个工作日)。

五、如需项目调研,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信息

1.联系人:温老师、阮老师

2.联系电话:0763-3126292

3.电子邮箱:qyszyycgzx@163.com


                               清远市中医院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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